首页 法规解读 六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六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日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鞍山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决定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此次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六个严厉查处”: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此次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6月底开展,将持续到2021年11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保健食品的专营店、直销店、药店、会销场所、网络交易平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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