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规解读 销售未备案化妆品、虚假宣传 韩盛化工被罚没24.87万元

销售未备案化妆品、虚假宣传 韩盛化工被罚没24.87万元

近日,广州韩盛化工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因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24.87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越市监处罚﹝2023﹞546号)显示,经查明,韩盛化工于2021年5月10日开始陆续委托东莞市某美甲产品有限公司生产“一步胶”等国产普通化妆品。在未备案的情况下,韩盛化工于2021年5月16日开始陆续在其抖音商城、1688、小红书商城网店上销售“一步胶”“光疗胶”等产品。韩盛化工销售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货值为9868.89元,违法所得为8738.47元。

另查明,韩盛化工在销售“魔力卸甲胶”等产品的过程中,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此外,韩盛化工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9日期间,邀请他人为其经营1688商城网店“广州韩盛化工材料实力供应商”内销售的15款产品链接进行虚假交易量及用户评价。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韩盛化工销售未经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销售未经备案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738.47元并处20000元罚款。

韩盛化工在销售化妆品的过程中,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并对韩盛化工处20000元罚款。

韩盛化工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韩盛化工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对韩盛化工作出从轻处罚如下:处200000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三项处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韩盛化工立即改正销售未经备案普通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738.47元,并处2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48738.47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韩盛化工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经营范围包括消毒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等产品的零售、批发。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烛海中经号角Pro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