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案件纪实 “青岛大狮”特大传销案16名骨干被起诉,注册用户近600万,涉案金额100多亿!

“青岛大狮”特大传销案16名骨干被起诉,注册用户近600万,涉案金额100多亿!

2020年12月21日,中国检察网全文公布中销联合(青岛大狮)特大传销案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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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7日,岳本华(另案处理)注册青岛大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狮公司),并以大狮公司名义对外招聘员工。岳本华、被告人岳某某(岳本华侄子)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青岛摇钱树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腾跃星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翠都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盘古邦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嘲风霸下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一壶茶礼品有限公司、山东近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京文慧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小核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万路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

以上述公司名义,通过山东特亿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购买广东省东莞市商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二公司)的“中销联合”、“赚客帝国(摇钱树)”、“星通易赚”、“翠都商城”、“盘古邦”、“九龙壁”、“一壶茶”、“乾多多”、“文惠王”、“开心海豚”、“优品商城”、“鑫益汕百货”、“鱼丽宝”、“盛世宝”共计14款手机APP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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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14款手机APP软件均系商二公司开发的微三云营销软件V8.0,均包括分销三级奖励模式、团队奖励模式、区域奖励模式等传销模式。岳本华、岳某某指示员工租用阿里云服务器,由商二公司将上述软件搭建在阿里云服务器上,岳本华安排技术人员对上述APP软件填充信息、设置返利模式后,上线运行,用户即可下载使用。

岳本华指示技术人员在上述软件中设置虚拟或者价格虚高的“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等和返利规则,鼓励积极参加者注册公司并申请对公支付宝账户,先后收集600余个支付宝账户绑定上述软件作为收款账户。

参加者通过购买“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100元入会等方式成为推广员,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下线参加者通过扫描推广员的推广二维码或者填写推广人的手机号码等方式,在上述APP软件中成为推广员的下线会员,再购买“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等,就向上一级至三级推广员返利20%-50%,其余利润进入APP软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全部由岳本华控制支配。岳本华同时对外虚假宣传“中销联合”具有国家背景,能够实现参与者股权分红、实现共产共富等,虚构盈利项目。以此方式,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经鉴定,截止2019年4月,岳本华上线运营的“爱尚集市(摇钱树)”、“星通易赚”、“翠都商城”、“盘古邦”、“九龙壁”、“一壶茶”、“乾多多”、“文惠王”、“开心海豚”、“尚品库”共计10款手机APP软件,参与传销活动注册用户数共计5956992个,最深层级达37层,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人民币7999259272.95元。

经审计,岳本华上线运营的“中销联合”、“爱尚集市(摇钱树)”、“星通易赚”、“翠都商城”、“盘古邦”、“九龙壁”、“一壶茶”、“乾多多”、“文惠王”、“开心海豚”、“尚品库”共计11款手机APP软件,共涉及投资人638359人,投资金额人民币8801799786.19元。涉及77家嫌疑公司330个支付宝ID,涉及39名嫌疑人59个支付宝ID,涉及25家嫌疑公司26个银行账户,支付宝总收入人民币11891468205.06元,银行总收入人民币1449951082.71元。

2019年3月,在山东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下,青岛市公安局出动警力300余名,成功破获的“中销联合”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现场查获传销组织成员150余名,刑事拘留岳某华等主要犯罪嫌疑人42名,其中岳某华等30名犯罪嫌疑人,被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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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岳某某、赵某某、张某甲、邢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干人等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七年,并处罚金。

成都负责人获刑5年,罚金10万!

被告人彭玉琴于2017年9月经他人介绍,先后注册由岳本华成立的青岛大狮公司等开发运营的中销联合等11个APP,成为推广员,参加由青岛大狮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在明知是传销的情况下,通过对身边人员劝说、发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鼓动下线人员购买“大礼包产品”成为会员,从其下线会员的消费中获得返利。经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对提取的翠都等10个APP后台数据鉴定:被告人彭玉琴发展下线人数共计369640人。

2018年8月14日,彭玉琴按照青岛大狮公司的要求,以个人独资形式注册成立成都大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师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彭玉琴收到岳本华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的公司返利款共计772.7万元,并按青岛大狮公司的安排,以组织下线人员外出旅游,购买公司三皇五帝产品为名,向158名线下人员以1万元至10万元不等金额发放返利。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彭玉琴组织、领导以参加中销联合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注册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玉琴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累计已达369640人,属情节严重。

依法判决如下:

1、被告人彭某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没收扣押在案的手机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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