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多层次商业争议 绝不轻饶!内蒙古严惩网络传销 3年累计判处罚金7000余万 惩处被告人549人

绝不轻饶!内蒙古严惩网络传销 3年累计判处罚金7000余万 惩处被告人549人

2023年7月17日上午,内蒙古高院召开“内蒙古法院依法打击网络传销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六起全区法院审理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通报全区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网络传销案件情况。自治区人大代表李德波应邀参加此次发布会。

内蒙古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公正高效的审理各类网络传销案件。

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网络传销犯罪行为。近三年来,全区法院共审结网络传销犯罪一审、二审案件共计298件,依法惩处被告人549人,累计对被告人判处罚金7376.6万元。

二是准确适用“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准识别新型网络传销犯罪行为。全区法院恪守证据裁判原则,准确识别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的特征,精准把握传销行为特点,以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网络传销犯罪行为。

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区法院贯彻最严格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权益的工作主线,对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依法严惩,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打击网络传销犯罪行为的信心和决心。对于底层的普通传销人员和其他层级的传销人员,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防范网络传销普法宣传。全区法院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系列活动,适时通报网络传销典型案例,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欺诈本质,揭露网络传销行为惯用手法和特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传销活动滋生蔓延。

五是强化区域司法协作,共促司法公正。全区法院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密切沟通,信息共享,依法做好网上取证、立案查处、案件审理、财产追缴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快速审理相关案件。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内蒙古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网络传销犯罪行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法治日报内蒙古记者站、民主与法制社内蒙古记者站、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北方新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十余家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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