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列入重点立法项目,《禁止传销条例》或在2026年有望突破

公告明确,在“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这一板块,将推动修订价格法、禁止传销条例,同时制修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特殊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等多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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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在“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这一板块,将推动修订价格法、禁止传销条例,同时制修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特殊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等多项规章。

其中《禁止传销条例》已是连续第三年被纳入总局重点立法清单,足见监管层面打击传销、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始终坚定,立法推进力度持续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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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禁止传销条例》的历史,这部法规的出台本就是为了筑牢市场秩序防线。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下发通知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遏制当时泛滥的传销乱象。

为了让打击传销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2005年8月,《禁止传销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规实施近二十一年,为界定传销行为、查处违法活动、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提供了法治支撑,也成为市场监管领域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公平环境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随着市场业态变化,网络传销、新型变种传销不断出现,原有条例的适配性逐渐不足,修订工作迫在眉睫。从近三年市监总局的立法公告来看,对《禁止传销条例》修订的推进思路清晰且连贯,重视程度一以贯之。

2024年,条例首次被纳入重点立法任务,正式启动修订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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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总局以“拟推动修订”的表述,将其列入年度重点,持续推进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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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不仅继续保留在重点清单中,还去掉“拟”字直接表述为“推动修订”,板块也定位在更核心的市场运行规则领域,意味着修订工作从前期谋划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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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将同一项立法任务紧盯不放,是监管层对传销危害的深刻认知,也是筑牢市场安全底线的必然选择。传销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还极易引发财产损失、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始终是市场监管的重点整治对象。

在2026年的立法部署中,《禁止传销条例》与价格法修订、失信名单管理、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并列,同属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的核心事项,进一步凸显了禁止传销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关键地位。

从立法推进节奏来看,这种持续性部署也释放出明确信号:打击传销不会松劲,法规完善不会止步。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将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高质量立法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监管部门始终立足市场秩序治理大局,把禁止传销相关立法作为重点工作,既回应了当下新型传销监管的现实需求,也坚守了维护群众权益、规范市场环境的初心。随着条例修订稳步推进,打击传销的法治武器将更精准、更有力,市场运行的规则底线也会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