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发布12月1日施行
《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发布12月1日施行

11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细化牙膏备案各项资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牙膏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牙膏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9日。

广东省湛江市举办2023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与反不正当竞争素能提升培训班
广东省湛江市举办2023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与反不正当竞争素能提升培训班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11月15日,广东省湛江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湛江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与反不正当竞争素能提升培训班。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63人参加了培训。

标本兼治 信阳召开第15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22市打传规直执法协作会议
标本兼治 信阳召开第15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22市打传规直执法协作会议

11月16日,第15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22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以下简称“打传规直”)执法协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副局长史新章、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怀章和副市长翟晓宾出席会议。22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有法可依 新规来了!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有法可依 新规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由市市场监管局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本期带您了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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