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6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6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10月1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更好保护经营主体财产权利,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武汉强力推进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
湖北武汉强力推进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医疗、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有效遏制了民生领域广告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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