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传销骗局“宪”场揭秘
正值我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贯彻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邀请武警驻津南某部官兵、机电学院电气学院学生走进法庭,旁听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
正值我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贯彻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邀请武警驻津南某部官兵、机电学院电气学院学生走进法庭,旁听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
“不见面”“不接触”是以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显著特征,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加大,诈骗分子的资金越来越难转移,于是,一些诈骗分子开始采取线上诈骗、线下取款的模式实施诈骗。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的舒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杨某辉等人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案、李某英等人参加传销案。
11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集中查办民生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33件,罚没金额878.03万元,涉及霸王条款、诱导好评返现、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近期,由施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法院审理,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